各县工作站、专业责任人、直属各班:
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的统一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为落实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关于做好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精神,加强对本校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提高本校实践教学环节执行质量和效率,结合本校实际,特对本学期全校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要求如下:
一、 2009年秋各毕业论文实践教学环节工作
1、关于学生资格审查,各工作站和直属各班要严格进行学生资格审查,凡是不具备做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条件的学生,省校实践平台系统将自动筛选,并显示学分不够或课程未过。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作业)教学环节,具体条件请各专业负责人联系确定。
提前毕业班的导修主任和有提前毕业情况的工作站必须和专业责
重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学生的导修主任必须及时通知这些学生到学校会计室缴纳补考费用(按照教学计划学分收费),否则将不予安排补修。
2、各工作站、直属毕业班务必于第四周结束(
3、安徽电大将在第五周结束(
4、第十周结束(
5、本学期所有工作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申报成绩工作务必于
6、各工作站和直属班务必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10年春)拟毕业学生专业、班级、人数报各专业责任老师处汇总。各专业责任教师针对下学期拟毕业班级情况。
7 、为了更好落实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要求,请各教学点及直属各毕业班从2010年1月考试结束即考虑安排2010年春学期毕业班学生与指导老师见面,以便学生在暑期有足够的时间选出毕业论文选题,或准备毕业设计、作业的资料。
二、非毕业班09年秋学期社会实践教学要求
1、各教学站、点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关于相关课程的实施方案进行实践教学,确保所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实践课程必须按照实施要求配备指导老师,对学生实践操作环节进行指导,并有个性化指导评语。
3、实践环节课程必须填写实践记录表,并留有学生实习材料。并用安徽电大统一封面装订,统一成绩验收报表,不符合报送表格要求的不得予以验收。
4、各工作站、直属各班导修主任本学期所开实践课程和以前漏报考的实践课程记录、实习资料等必须于本学期第十六周(
5、各县教学点由自己教学部门根据情况确定本学期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期末时按时交分校各专业责任教师验收,录入成绩。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直属班、工作站在收齐实践环节相关资料后,附上验收表分别报送分校各相关专业责任人处审批,分校教学处将不再直接接收有关材料。
2、分校各专业责任人按照毕业集中实践环节的报送时间流程,收集齐备各直属毕业班和教学站点集中实践环节各阶段资料后,分阶段及时上报省电大实践教学平台。
3、本学期所有实践环节验收和成绩上报工作务必于第十九周(
4、分校教学处将不接受逾期上报材料,对于未及时上报实践教学所需材料的课程,将不予登记成绩,完成并通过验收才能认可成绩。对于非毕业集中实践环节,因其成绩录入事实上转移至各专业责任教师,请各专业责任教师严格把关。
5、请各工作站、专业责任教师、各有关导修主任认真核对本班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计划是否和表中所列相符,如有出入请及时致电六安电大教学处或专业责
6、所有需要提交分校验收的验收表,请参照“安徽电大-实践平台-相关表格(http://www.ahtvu.ah.cn/jxc1/home/shjhj/default.htm)”中的表格报送,毕业论文、设计、作业务必报送纸质一式两份,电子表格可与专业责任人联系直接提交。
7、本学期各工作站和直属导修主任上交实践教学资料(含毕业论文、课改课上报材料)一律采用专业责任人签收制度,未签收的资料,在学期结束后出现成绩遗留问题,教学处将不予解决。
六安电大教学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