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2016(10)号
各学院:
为做好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工作,保证实践环节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论文(设计、作业)答辩组织形式
1、专科毕业论文(设计、作业)答辩或评审
专科毕业论文(设计、作业)答辩或评审,由分校自行决定、自行安排。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省校教务处统一组织。
3、关于工作站的答辩安排
由分校统一安排。
二、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形式
本次毕业答辩采取远程答辩与实地答辩相结合的答辩形式,与各分校可根据师资力量、场所条件等情况自行申报远程答辩。不参与远程答辩的分校及专业,仍实行省校派人实地答辩的方式。
参加答辩学生不足10人的,首次毕业答辩的专业原则上进行远程答辩。
三、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安排
1、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业)答辩应在10月21日-10月24日、10月28日-10月31日、11月4日- 11月7日、11月11日-11月14日、11月18日-11月21日五个时间段内安排,申请国开学位的专业答辩应安排在11月14日前完成。11月15日-11月20日完成申请学位论文的查重工作,11月25日前完成全部毕业论文的终审验收。答辩具体时间由各分校和省校相关学院联系,拟定初步意见;各学院汇总后,填写《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表》(请完整填写表中各项内容)于10月12日前报省校教务处。
2、在安排答辩时间时,应充分考虑答辩点人力及场所等答辩条件,不要过于综合。
3、同一专业如有2个以上的工作站(含校本部)学生答辩,请在一个时间段内安排,但不要安排在同一天。
附件: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23日